認證種類FSC森林管理體系認證
FSC認證FSC森林管理體系認證咨詢
發貨地深圳或廣州
FSC認證輔導FSC森林管理體系認證輔導
FSC認證咨詢森林管理體系認證顧問
FSC認證申請森林管理體系認證申請
價格費用優惠面議
適用標準森林FSC產銷監管鏈體系標準
辦理周期1個月左右
證書有效可查
公司機構正規
審核流程協助推進
資料有效可查
材料協助完成
1.目的:
對FSC材料及產品進行貯存、收發管理,確保數據準確,標識清楚,追溯無誤,避免混料的情況發生。
2.范圍:
適用于FSC材料及產品的倉儲管理。
3.權責:
3.1倉庫部:負責FSC材料的收發貯存管理,并建立FSC帳戶。
4.定義:無
5.作業內容:
5.1收料作業
5.1.1 FSC材料依照送貨和單據,記入《FSC原材料出入帳》,要保持賬目清晰,不得擅自涂改。
5.1.2簽收后的物料,放入FSC相應聲明區域,若的物料,須派專人搬運,確保在搬運過程中不會損壞物料。
5.2物料發放
5.2.1倉管員按經審核的《領料單》要求,核對物料規格、貨號、數量及顏色等確定無誤后再按單發料,FSC材料發放時需:FSC聲明、材積、數量、材質、供應商證書編碼等。
5.3成品入庫及出貨
5.3.1 倉管核對車間的入倉單,FSC產品:FSC聲明、數量、材積、品名規格、材質等,交倉管核對無誤后收貨,并放入區域。
5.3.2出貨時由銷售人員開出送貨單或出貨單據,由倉管安排出貨,同時登錄在《FSC成品出入帳》中,FSC產品:FSC聲明、數量、材積、品名規格、材質、號碼或訂及本公司的FSC證書號碼。
5.4區域劃分
FSC產品或材料存放區域,均需FSC相應聲明、材質,其區域應與其它非FSC材料有明顯的標識,并應讓與FSC產品或材料相關的人員都知悉。
5.5 FSC材料及成品的盤點
5.5.1公司每年至少對FSC材料及成品盤點一次,并將盤點結果記錄在《FSC銷售統計表》、《FSC材料平衡表》中。
5.6記錄保存
5.6.1 FSC的相關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。
如果產品是原材料或者是半成品,并且客戶是通過FSC認證的企業,組織可只銷售那些銷售文件和交付文件中帶有“FSC受控木材”聲明的產品。
5.7 如果FSC聲明和/或證書號碼不能在銷售文件或交付文件中體現,組織應通過補充文件(例如,補充信件)將要求的信息提供給客戶,這種情況下,組織應得到認證機構的許可,并按照下列要求執行:
a) 應存在可以將補充文件和銷售或交付文件連接的清楚的信息;
b) 不能夠有使客戶誤解補充文件中哪些產品是FSC認證的,哪些不是FSC認證產品的風險;
c) 如果銷售文件中包含帶有不同FSC聲明的多種產品,在補充文件中應為每個產品交互引用其FSC聲明。
5.8 銷售定制產品的組織(例如,木工,建筑承包商,建筑公司),不需要在補充文件中按照條款5.1對的要求那樣列出FSC認證的產品,組織可為建筑或者其他相關服務提供補充文件。補充文件應包含下列信息:
a) 能夠充分將服務與補充文件連接的參考信息;
b) 用于相關數量和FSC聲明的FSC認證組成清單;
c) 組織的證書號碼。

PART II: Systems for controlling FSC claims - FSC聲明的控制體系
1. Transfer system - 轉換體系
2. Percentage system – 百分比體系
3. Credit system - 信用體系
PART III: Labelling - 標簽
1. General labelling requirements - 標簽的總體要求
2. Eligibility for labelling - 合適的標簽
PART IV: Supplementary Requirements - 附加要求
1. Outsourcing – 外包
2. Minor components - 微量成分
用于FSC產品的材料:
1. “FSC ”
? 來源于FSC認證森林的木料或非木質森林物料
2. “FSC Mix”
? 由源自FSC認證的森林的原材料、受控與/或回收的原材料所組成的產品
3. “FSC Recycled”
? 來源于回收材料
4. “FSC Controlled”
? 產自非FSC認證森林或人工林,由經過FSC認可的認證機構根據FSC產銷鏈與/或FSC受控木材要求(FSC-STD-40-005或FSC-STD-30-010)進行了符合性評估,賦予FSC聲明的材料
5. “Controlled”
? 受控的物料
6. “Post-consumer reclaimed”
? 消費后再循環的回收物料
7. “Pre-consumer reclaimed”
? 消費前再循環的回收物料

產品的哪些組成是需要認證的?
產品中具有功能性的基于森林的組成應符合CoC要求。如果將產品的一部分移除會造成該產品功能上的缺失,則這部分具有功能性。具有次級功能的組成部分(例如運輸,保護或者分配)可以得到豁免。
說明:基于林產品的包裝(例如,紙制品或者木制品),被認為與里面的產品是分開的元素。因此,組織可以選擇對包裝或者里面的產品進行認證,或者兩者都進行認證。
本標準分成四個部分,部分和*二部分的通用要求是對所有產銷鏈證書持有者的強制性要求。根據每個證書的范圍,適用*三部分和*四部分規定的要求。
除非另有規定,本標準的所有方面都被認為是規范性的,包括范圍、生效期、參考文獻、術語和定義、表格和附件。

銷售帶有信用聲明的產出
在產品以FSC混合或FSC回收信用聲明出售前,組織應按照條款10.7的要求將投入材料的數量轉換為信用,并從FSC信用賬號中扣除。
只有相應的賬戶中有足夠的信用額度時,組織才能只銷售帶有FSC信用聲明的產品。
對于還沒有當做FSC混合信用材料銷售的產出數量的部分,組織可基于相應的FSC受控木材信用賬戶,將其作為FSC受控木材銷售。
說明:當FSC混合信用賬戶覆蓋組織所有的生產時,則不需要FSC受控木材信用賬戶。
1.目的
1.1為了*好的與供應商、客戶和其他相關方溝通FSC事宜。
1.2及時**處理相關FSC的投訴、并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。
2.適用范圍
供應商、客戶和其他相關方對公司的意見及投訴的處置。
3.權責
3.1業務部負責與相關方溝通FSC投訴明細,記錄相關意見。
3.2品管部針對投訴原因,對相關部門發出糾正與預防措施報告并對改善措施和效果進行紀錄。
3.3各相關部門配合協調業務部的工作,**處理投訴內容。
4.定義
無
5.作業內容
5.1業務部認真聽取相關方關于FSC方面的意見與投訴,收到投訴的2周內告知投訴人收到投訴,并以文件的形式以記錄,記錄在《糾正和預防措施報告》中。
5.2品管部進行驗證投訴資料或投訴信息,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原因分析,落實各部門的具體糾正要求,并將要求改善的內容傳達給業務部相關人員。
5.3品管部需在3個月內完成調查投訴,并說明回應投訴的計劃行動。如果需要*長的時間完成調查,應通知投訴者及公司的認證機構;
5.4各相關部門針對投訴和在此過程中發現的影響遵守認證要求的缺陷,進行具體原因分析,提出采取適當的行動,做好各自的改善工作與改善計劃。
5.5必要時,公司對相關受影響的FSC產品進行召回處理。
5.6投訴已成功解決或關閉時,業務部通知投訴者和公司的認證機構,并協同各部門持續改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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